十八世纪四十年代,英国西南部康瓦尔郡有一个偏僻小村,村里没有教堂,也没有一整套《圣经》,只有一本《新约》和一本《通用祈祷书》钉在一起,——这还是村里开酒店的老太婆的财产,由她连同那部鼎鼎大名的《鲁宾逊漂流记》一块儿放在厨房里的碗橱架上。夏季某天,雷雨大作,受惊的村民们跑到酒店里躲避。为了给村民压惊,就把全村唯一的识字人、酒店学徒杰克叫来念祈祷文。村民心慌意乱地跪在地上,杰克在急忙中从橱架上把《鲁宾逊漂流记》拿下来就念。一开始,小伙子胡里胡涂地念,大家也胡里胡涂听着。可是后来念到“礼拜五”(鲁宾逊的黑奴——译注)的名字,酒店老太婆叫了起来:“哎哟,杰克,你八成把书拿错了!你念的是《鲁宾逊漂流记》呀!”杰克受了责骂,很不服气,回答说:“怎么,《鲁宾逊漂流记》一样能止住天上打雷的!”就这样,把《鲁宾逊漂流记》当作神圣的祷告念下去了。
上述故事说明《鲁宾逊漂流记》在十八世纪英国流行的程度。但作者笛福作为小说家的成功奥秘主要在于他那超人的记忆力和想像力。笛福一开始并没有写小说。他父亲是伦敦的一个肉商。他自己早年当过兵、打过仗,但他的一生大志是经商。他做过袜商,开过砖瓦厂,经过几起几落,最后赔本破产。与此同时,他还不断写作政论,提出自己关于英国政局的见解,并因此坐牢。他在监狱里创办了一份期刊,出狱后成为英国的第一位职业报人。由于多方面的经历和新闻工作的锻炼,他头脑里积累了无数的关于各行各业社会生活的详情细节,加上丰富灵活的想象力,所以,他60高龄开始写的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细节丰富生动,使读者觉得它不是虚构的小说,而是真实的生活记录。当时在牛津有一位市政官,对《鲁宾逊漂流记》喜爱得入了迷,每年通读一遍,把书中一切内容都当作圣书一样千真万确。某日有一个朋友告诉他:这本书乃是小说,鲁宾逊的原型是一个名叫亚历山大·塞尔开克的苏格兰水手,他由于跟船长闹别扭,被丢在一个叫胡安·费尔南德斯的海岛上,待了五年。这个故事经过一个叫笛福的作家虚构加工,写成了这么一部书。市政官听了以后说道:“唉!先生,你说的情况也许是真的,不过你不说出来倒好。因为经你这么一说,你就把我晚年最大的乐趣给断送了。”